既然人人都承認“NBA如沙場”,就不可否認沙場上廝殺的將士們都需要甲冑的防護,NBA亦然,五花八門的運動保護器具是一種必備,更是一種時尚。然而,NBA的神奇之處就在於護具的啟用、發揚或者被唾棄,都會在潛移默化中成為意識形態的一部分,盤點NBA十大經典裝備君不見NBA球員的運動護具往往被裝備品牌加以複製隨後成為球迷收藏的珍品?

NO.1牙套:目標不是沒有蛀牙!
作為身體接觸力度極強的運動,NBA沒有NHL或者NFL的諸多緩衝設施,為了防止球員們激烈撞擊中導致咬傷舌頭,牙套自然而然成為普及型護具。誠然,在NBA漫長歷史中,牙套這種東西保護了無數球員的口腔,卻也在不同場合成為影響視覺欣賞的絆腳石,舉例來說,史蒂芬-傑克遜的黃色牙套相當噁心,總給人以滿嘴煙斑的錯覺,而肯揚-馬丁的紅白色牙套更導致血盆大口或者食人族的遐想。
當然,要說牙套這玩意兒成為恐嚇工具,還得追溯到查爾斯-巴克利老兄,他喜歡把黑色牙套吐進吐出,在巴克利那張原本就稱不上慈眉善目的臉龐上配合一個吐納牙套的動作,大有張文遠逍遙津之戰令東吳小兒不敢夜啼的威勢。
將牙套從防具轉化為攻具的先例也不是沒有發生過,熱火前鋒哈斯勒姆在比賽中用牙套向裁判扔去而被制裁的段子猶在眼前,堪稱“化守為攻”的經典教材。

NO.2頭箍:集體戴上緊箍咒
頭箍具有兩大作用:第一,讓長發不至於在比賽中遮擋視線;第二,防止汗水流入眼睛——但在NBA,頭箍可不是長發男的專利,無數光頭球員都帶著頭箍上場廝殺,對他們來說,頭箍還是類似於“酷”“時尚”或者“團隊精神”的代名詞。
克里夫-羅賓遜的頭箍赫赫有名,在他的率領下,諸多球員們開始了頭箍的嘗試,一個比較有名的段子是克里夫-羅賓遜向本-華萊士推薦頭箍,告訴大本說頭箍有助於集中注意力。結果人人看得到,大本迅速成為頭箍一族,而活塞也是東部最顯眼的頭箍幫,不幸的是大本轉投芝加哥後竟然慘遭打壓,公牛隊不允許球員帶頭箍認為有違團隊著裝策略。
和NBA史上很多個性球員一樣,朗多也有一些自己的小習慣,比如反戴髮帶,不過此種行為現在已被聯盟禁止。
勒布朗-詹姆斯有望成為新一代頭箍代言人,他從14歲開始就帶頭箍打球並且保持至今
新秀賽季,火箭全隊為了祝福生病的主帥湯姆賈諾維奇,在對陣超音速的比賽中集體戴上了紅髮帶,這好像也是姚明唯一一次戴髮帶的經歷。
當年活塞老將克里夫-羅賓遜向本-華萊士推薦頭箍,告訴大本說頭箍有助於集中注意力。結果人人看得到,大本迅速成為堅定的頭箍一族,而活塞也是東部最顯眼的頭箍幫,不幸的是大本轉投芝加哥之初竟然慘遭打壓,公牛隊不允許球員帶頭箍認為有違團隊著裝策略,後來因為大本的強烈牴觸才勉為其難給他破例。
NO.3面具:漢密爾頓沒有專利
漢密爾頓當然不是面具的始作俑者,這種工具的存在,顯然可以保護球員的鼻樑與眼眶,不過副作用不可忽視,不論材質再精良的面具都存在透氣性與散熱性障礙,土耳其人泰格魯曾經因為面部受傷而戴上過面具,短短一場比賽後泰格魯便把面具扔掉,套用他的原話來說:這玩意兒罩在臉上簡直難受透頂!
漢密爾頓卻似乎天生就是面具人,他在03-04賽季揭幕後不久鼻子受傷,不到半年鼻子再度受傷,於是漢密爾頓抱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的態度嘗試了著名訓練師傑里-麥克海爾精心製作的面具,從此就一發不可收拾,成為聯盟面具首席代言人。
面具屬於風行了不下三十年的玩意兒,70年代末80年代初就開始有球員戴上面具打球,而80年代第一惡魔蘭比爾更將面具的意義擴張為血性與暴力——萬幸的是地球上只有一個蘭比爾,而羅德曼並沒有戴上過面具。
面具屬於“幸運工具”?NBA只有一個人相信這一點:02年季後賽的籃網後衛魯西斯-哈里斯——他戴上面具就能爆發極限戰鬥力,前三輪東部季後賽的個人命中率全都超過50%。

讓面具飛一會兒

NO.4護目鏡:“眼鏡蛇”的圖騰
大陸球迷喜歡稱呼霍里斯-格蘭特為“眼鏡蛇”格蘭特,也喜歡成為詹姆斯-沃西為“眼鏡蛇”沃西,有理由相信若非查爾斯-奧特羅不怎么出彩,否則大陸球迷口中還會多一位“眼鏡蛇”奧特羅——這些“眼鏡蛇”相關的諢號出處均因為諢號擁有者喜好帶著護目鏡出場比賽。
護目鏡的作用顯而易見,首先,能讓球員的眼睛不會受到傷害,其次,護目鏡的鏡框能阻止從上而下的汗水流入眼鏡。不過,護目鏡絕對不會成為普及型護具,畢竟沒多少球員喜歡透著鏡片看東西,而且這玩意兒的透氣性並不如想像中的那樣好,在眼眶大量出汗的情況下,鏡片上一樣可能出現氣霧影響視線。常見的鏡頭是“眼鏡蛇”球員在隊友或者對手罰球時,會把護目鏡上移到額頭,就是為了散發一下眼眶周邊的汗氣。
多數帶著護目鏡的球員外形都有點游泳運動員的樣子,只有一位球員能將護目鏡的佩戴轉化為“酷”的裝飾——大狗安東尼-卡爾,這廝膀大腰圓滿臉黑社會神情,那幅護目鏡更不同於常人,更像射擊運動護目鏡而不是游泳眼鏡,卡爾知名度雖遠不及詹姆斯-沃西或者霍里斯-格蘭特,將護目鏡裝飾作用發揚光大的先驅作用卻絕對不容忽視。

NO.5護腕:保護的不只是手腕
護腕保護手腕么?有理由相信這種論調,事實上,手腕關節活動角度與幅度都極大,小小一個護腕產生的保護作用自然有限得很。不過,護腕往往是球員心理慰籍的寄託,不少手腕有傷的球員都相信帶上護腕就能活動如常。
中國古代鏢師出行時鏢車上多有“XX鏢局”的旗幟,一則嚇嚇蟊賊,二則給自己壯壯膽。護腕的實際作用也有異曲同工之妙,球員們往往喜歡使用個性護腕,譬如本-華萊士的護腕上印有“禁飛區”字樣,他相信這樣有利於自己更好完成封蓋任務,也算臨戰壯膽的精神標語。
護腕給球員心靈上的保護甚至大於手腕的保護力度,不妨回頭看看,很多球員手腕受傷時開始佩戴護腕,傷勢痊癒後照樣不樂意摘下而佩戴整個職業生涯,追求的無非賽場信念的支撐。

NO.6護指:南轅北轍的態度
加內特帶有護指,羅德曼甚至比賽時用橡膠護指圈將兩個手指固定住,據他說這樣有利於籃板控制,艾弗森也帶護指,這倒不奇怪,“答案”身受多處重傷,手指也有過多次扭傷,帶有護指會有一定保護作用。
即便如此,護指在多數球員來看仍然屬於口碑兩重天的東西,很多球員即便受傷都不太樂意戴上護指,由於多年來養成的投籃手型習慣,令他們覺得手指上驟然多一個圈影響瞄筐精度,這種理論倒也不是沒道理。

NO.7護臂:答案帶來的時尚
艾弗森有很多傷,其中就包括胳臂肘,而他的護臂就是在手肘受傷時應運而生的護具——也許連艾弗森自己都沒想到,這種類似於繃帶的護具居然會迅速在球迷群體中成為炙手可熱的裝備,很多戶外水泥地球場上能看到根本沒有手肘傷勢的孩子們都帶著護臂打球。


偶像效應導致裝備熱賣,這相當符合追星族思維與球星包裝策略的雙重利益,艾弗森曾經在護臂上印有蜘蛛網的紋路,更成大街小巷風靡的潮流;而艾弗森轉會掘金後一度在護臂印上反愛滋病的宣傳字樣,更令人肅然起敬。
如果說護臂成為時尚只能說是偶像效應的推廣延伸,那艾弗森將公益性口號印上護臂則意義更為重大,這意味著巨星社會角色正在產生作用。


NO.8護小腿:天皇的烙印
喬丹就穿著護腿出場,他的解釋是對小腿保護的護具令其感覺到安全感,這不奇怪,NBA很多球員都會有對某一類保護器械的依賴性,而這類情況出現在喬丹身上就不僅是保護,而是天經地義,而且是人人應該追求的風尚。
保護小腿的護具出處其實非常奇怪,NBA球員屬於籃球球員,而籃球球員不會像足球球員那樣頻繁面臨小腿受傷的局面,可是喬丹帶來的定義就是保護小腿有利於更強大的爆發力,也有利於更優秀的彈跳高度。
於是,一切都順理成章,要知道NBA多多少少現役球員全都是幼年時看著老喬打球而成長的孩子,“護小腿”這一在籃球場本不該得到如此重視高度的護具,已經開始成為NBA約定俗成的潛時尚。

NO.9護腰:不僅是腎病患者的福音
阿朗佐-莫寧有一副精心打造的特製護腰,主要目的是幫助他在腎移植手術結束後重歸賽場適應高強度對抗;類似的裝備,也在另外一個換腎人肖恩-埃立奧特身上出現過,目的也是為了保護脆弱的腎臟。
摒棄腎病球員重歸賽場的精神意義,護腰的作用遠不止保護腎臟那么簡單,NBA訓練師們會針對不同球員的不同身體狀況選擇護具,而護腰這種裝備多用於保護腰椎存在隱患的球員,早年拉里-伯德背傷腰傷頻發階段就使用過護腰,而查爾斯-巴克利的腰間盤早就不堪重負,在他拒絕訓練師要求其退役的要求後,也長時間選擇護腰保證腰部的支撐力量。
僅僅從球員生理狀況來看,若已經需要使用護腰,往往意味著重大傷患的存在或者隱含存在,球員每場比賽都經歷的身體接觸與突發變向次數數不勝數,而護腰保證的是更低舊傷復發可能性,卻不局限於腎病患者的福音。


NO.10長筒襪:復古類甲冑橫行
長筒襪這種裝備,在70年代的北美籃壇就風行一時,無從追究起源、發展、壯大等諸多繁瑣因素,總而言之,長筒襪在80年代保持盛行、90年代也沒沒落,新世紀開始後更是憑藉復古浪潮一舉奠定經典護具的不朽地位。
坎比說:“我不穿長筒襪,這讓我感覺自己像個娘們兒,但我從來不會否定隊友們穿長筒襪的傳統,他們認為長筒襪有利於保暖並且保護小腿脛骨。”類似的言論,在NBA絕對不能算少數派報告,特別是傳言聯盟辦公室計畫將長筒襪列入著裝令重點打擊對象的那一刻,反對呼聲上漲到極限地位,包括韋德科比等一線球員均對聯盟辦公室的橫刀奪愛表示不屑一顧。
長筒襪的確可以保暖,問題是NBA賽場從來沒有過天寒地凍的時候,換句話說,長筒襪帶來的很多東西屬於精神範圍的支持,很多球員感覺小腿被長筒襪所包裹,就會具備更匪夷所思的爆發力,這才是長筒襪盛行不衰的秘密(慚愧,筆者也是長筒襪愛好者,多年打球時保持穿長筒襪習俗,要說保護作用大到什麼地步倒也未必,但少了長筒襪就會有不適應感覺)。
這一復古癖好在NBA的橫行,已經超越了簡單的“防護”範疇,更多涉及到復古時尚與心理籍慰,除了大衛-斯特恩之外,誰會看不慣長筒襪?至少范霍恩不會、丹皮爾不會、傑森-特里不會,若“牛眼”范克塞爾或者“長襪子”埃里奧特-佩里重新復出,更會對聯盟辦公室的著裝指南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