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房產證仍然有效

近日,網傳房產證作廢,“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相關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國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發新證”,記者從濟南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獲悉,房產證仍有效,不用更換不動產證。

近日,一篇網傳文章稱,“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相關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國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發新證”,“要力爭今年年底前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發新證”。

事實上,國土資源部要求的“要力爭今年年底前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發新證”是2016年的工作任務,官方檔案或政府網站上目前也找不到與“5月1日”時間節點相關的上述內容。

記者了解到,濟南從2015年12月30日開始就不再頒發房產證,而改發不動產權證。濟南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2015年2月發布的《國土資源部關於啟用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試行)的通知》,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不管是新的不動產權證還是舊的房產證,都同時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選擇換或不換。若不動產權利發生變更、轉讓,會為新的產權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若不動產權利不發生變更、轉讓,舊證依然合法有效,效力與不動產權證書相同,仍然可以辦理各種手續。

此外,不動產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保存。《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法將各類登記事項準確、完整、清晰地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任何人不得損毀不動產登記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記事項。

網傳“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再重要”“房產證沒有你的名字也無所謂,但是一定要在房產登記簿上有你的名字”。這讓有些人擔心房子的產權問題,萬一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上有自己名字、但是房產登記簿上沒有怎么辦?

這名負責人表示,濟南市民可以完全放心,基本不會出現不動產權證上有你的名字而不動產登記簿上沒有你名字的情況。他解釋,申請人申請辦證的流程是,視窗進行業務受理,經審核人員審核後,信息無誤後會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登記簿上會詳細記載該不動產的產生原因、變更過程和物權所屬等,而之後的不動產登記證是依據不動產登記簿信息予以核發的。

房產證“下崗”了?謠言別信

近日,一篇《房產證下崗了!以後房產證寫誰名都沒用,有它房子才歸你》的文章引發關注和討論,還衍生出“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等內容。那么,房產證自5月1日起“下崗”的說法是否正確?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是否不再重要?新的不動產權證與房產證有何區別?

對於傳言,各地房管、國土部門紛紛表示,已經頒發的房產證仍然有效。不動產登記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進行,以新證逐漸代替舊證的形式完成,若不動產權利發生變更、轉讓,會為新的產權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若不動產權利不發生變更、轉讓,舊證依然合法有效,效力與不動產權證書相同,仍然可以辦理各種手續。

房產證依然合法有效,無須更換

網傳文章稱,“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相關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國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發新證”“要力爭今年年底前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發新證”。

事實上,早在2016年年底,全國大部分地區就已經不再頒發房產證,而改發不動產權證。據國土資源部官網訊息,截至2016年年底,全國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頒發新證、停發舊證”地市已經達到100%,除西藏部分縣外的所有省(區、市)的縣,全部實現“頒新停舊”。

有人疑惑,那么舊的房產證還有效嗎?是不是必須去更換不動產權證?根據2015年2月發布的《國土資源部關於啟用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試行)的通知》,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

對此,房地產相關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新證、舊證同時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選擇換或不換。若不動產權利發生變更、轉讓,會為新的產權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若不動產權利不發生變更、轉讓,舊證依然合法有效,效力與不動產權證書相同,仍然可以辦理各種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