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他命最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台灣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並未特別針對「K他命」進行規範,而是將其歸類為第二級毒品。這意味著K他命在台灣被視為一種具有中度至高度成癮性和濫用性的物質,其非法製造、販賣、持有或使用均受到法律的嚴格禁止和處罰。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級毒品的定義包括:

「本條例所稱第二級毒品,指下列各款物質及其純化物或製品: 一、海洛因、嗎啡、古柯鹼、可待因、二乙醯嗎啡、偽痲黃鹼及其鹽類。 二、大痲、大痲脂、大痲葉、大痲籽、四氫大痲酚、大痲酚及其鹽類。 三、安非他命、去氧痲黃鹼、甲基安非他命、亞甲基二氧甲基安非他命及其鹽類。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毒品。」

K他命(氯胺酮,Cocaine)在台灣被列為第二級毒品,因此其非法使用、持有、販賣或製造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對於毒品的處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包括刑責、罰金以及強制戒治等措施。

然而,法律條文和規定可能會隨著時間和政策變化而有所調整,因此如果你需要最新的信息,建議直接查詢台灣法務部或相關法律檔案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