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賃金法第4條第3項

最低賃金法第4條第3項是對最低工資的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工資應以法令定率或相關標準定額為原則。但是,就某些業種或個別場所來說,認為應定別項加以規定時,也許予特別規定。 這裡的「法令定率」應是指根據相關法令規定的百分比或者比例來確定工資,而「相關標準定額」應是指根據相關標準來確定工資的數量或者金額。

以上內容並不代表法律意見,請注意,不同的地方可能存在不同的最低工資制度,有需要的話,您可能需要查閱更細致的法規或者咨詢法律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