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主文公告欄

最高法院主文公告欄是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上公布生效裁判文書和執行案件信息的平台。

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公布裁判文書,應當依法、全面、規範、及時。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在網際網路公布裁判文書,最高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公布裁判文書範圍、格式等規範性檔案,各級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公布裁判文書的具體要求應當統一。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的執行情況應當向當事人及時通報,並可以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向社會公開。當事人認為涉及自身或向社會公開的生效裁判文書信息不準確、不完整的,可以申請更正。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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