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權限抵押權

最高權限抵押權(Prior Charge)或優先抵押權(Prior Lien)是指在一個物業或資產上設定的具有最高法律優先順序的債權。這種抵押權在法律上享有優先於其他債權人對該物業或資產進行拍賣或變賣的權利,以償還債務。最高權限抵押權通常是在貸款時由銀行或金融機構設立的,用於保障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償還。

最高權限抵押權的優先順序可能會因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而有所不同,但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這種抵押權的優先順序高於其他未設定為最高權限的抵押權、留置權或其他債權。這意味著如果物業被出售,最高權限抵押權的持有者將首先獲得償還,然後才是其他債權人。

在某些情況下,最高權限抵押權可能會被後設定的另一個具有更高優先權的抵押權所取代,例如,如果物業所有者為了獲得新的貸款而重新設定抵押權,新的抵押權可能會被指定為最高權限抵押權,而舊的抵押權則成為次級抵押權。

最高權限抵押權的設立通常需要通過正式的檔案和登記程式,以確保其法律效力和對第三方的公示。債務人違約時,持有最高權限抵押權的債權人可以通過法律程式強制執行抵押權,例如通過拍賣物業來收回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