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f最後供款年齡

MPF(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是香港的一種退休保障計劃,要求僱主和僱員雙方共同供款。根據香港法例,強積金計劃的成員必須在年滿65歲之前提取其強積金帳戶內的累算權益。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強積金成員必須在65歲時停止供款。成員可以選擇在達到65歲後繼續工作並繼續供款,直到他們決定退休或達到計劃規定的其他提取條件為止。

因此,MPF的最後供款年齡並不是一個固定的數字,而是取決於成員的個人選擇和他們的工作狀況。如果成員繼續工作並從僱主那裡獲得薪金,他們通常需要繼續參與強積金計劃並作出供款,除非他們符合特定的豁免條件。

請注意,強積金計劃的規定可能會隨時更改,因此建議您查看最新的強積金法例和規則,或者諮詢專業的財務顧問,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