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ignee和notify party誰才是最後收貨人

在國際貿易和海運中,consignee(收貨人)和notify party(通知方)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Consignee: Consignee 是貨物保險單上指定的收貨人,即貨物最終交付的對象。Consignee 可能是買方、進口商,或者是代表買方收取貨物的人。在提單(Bill of Lading)中,consignee 的名字會被列出,船公司將會把貨物交付給這個人。

Notify Party: Notify party 是指貨物到達目的港時,船公司或貨運代理人應該通知的人。這個人通常是consignee 或者是一個代理,他們會在貨物到達之前收到通知,以便安排提貨等相關事宜。Notify party 並不是貨物的所有者,也不是貨物最終交付的對象。

總結:

在大多數情況下,consignee 和 notify party 是同一個人或公司,但並不總是如此。例如,如果買方委託一個進口代理來處理貨物清關和提貨,那麼 consignee 可能是進口代理,而 notify party 則可能是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