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高級法官

香港的最高級法官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終審法院是香港的最高上訴法院,負責審理對高等法院原訟庭和上訴庭判決的上訴案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該法院的領導者,負責監督法院的運作,並代表法院對外發言。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通常是由特區政府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作出的,這個委員會負責就高級司法人員的任命向政府提供意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任期通常為三年,可以連任。

請注意,法官的職位和等級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有所變化,因此建議查詢最新的官方信息以獲得最準確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