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新產假規定
香港最新產假規定如下:
- 懷孕員工有權休假8周,剖腹產增設額外4周休假,該權力與醫療證明書或證明醫生證明書的患病情況有關。
- 產假期間或結束後6個月,公司應繼續支付孕婦的工資。
- 休產假期間,公司可以解僱孕婦,但必須支付最低工資給員工至休產假結束為止。
- 休產假後一年內,公司不能因任何原因開除孕婦,除非有其它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此外,香港的產假政策還包括對生育津貼的調整,以及為有特殊需要的員工提供幫助。具體情況可能因時因地有所變化,建議諮詢相關政府部門的最新政策。
香港最新產假規定如下:
此外,香港的產假政策還包括對生育津貼的調整,以及為有特殊需要的員工提供幫助。具體情況可能因時因地有所變化,建議諮詢相關政府部門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