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刑罰

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最高刑罰為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實施上述行為並具有特定情節的,將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