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自99年開始,境內居住者的海外所得納入何種最低稅負制範圍

台灣的最低稅負制範圍是針對境內居住者的海外所得,實施了來源地稅收管轄權。

來源地稅收管轄權是指一國依據稅法規定,對來自或產生於本國境內的納稅人的所得徵稅的一種稅收管轄權。具體來說,當一個企業在海外有收入時,需要按照當地的稅收法規進行申報納稅。但如果該項收入直接或間接地來自台灣,那麼台灣的稅收機關將會對其徵收所得稅。

自1999年開始,台灣對於境內居住者的海外所得實施了這一稅收管轄原則。因此,台灣的最低稅負制適用於在海外有收入並返回台灣居住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個人、公司和企業。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稅收法規和政策可能會根據時間、地點和政策變化而有所調整。因此,建議諮詢專業的稅務顧問或機構,以獲取更準確和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