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最低要求是什麼

注冊資本最低要求是三萬倍資本規模的最低要求,同時各區可根據各區營商環境和工作需要,確定本區注冊資本最低限制。此外,股東或者法人在準予開設許可請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提交註冊資本。但應當明確的是,當營業資本與註冊資本一致時,才能實行,如果有差異,應當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規定。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同地區的要求可能會有些許不同,建議向當地工商局諮詢以獲取更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