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額抵押權確定事由

最高限額抵押權的確定事由主要包括:

  1. 抵押權人與債務人約定,並且該約定經過登記: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在抵押契約中約定最高限額,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抵押權人未要求實現抵押權的,抵押權人的請求權不得轉讓給第三人,也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
  2. 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或者抵押權人以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的抵押權的情形: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清償部分債務的,抵押權人可以決定是否解除最高額抵押權。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果您對此類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諮詢法律相關專業人士,以便於更好的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