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多少起依法懲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依法懲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包括以下案件:

  1. 劉某某、羅某某故意殺人、虐待案 基本案:被告人劉某某,曾兩次起訴離婚遭拒後毆打妻張某某並扔進廚房鎖門數日。2021年8月6日晚,張某某、被告人羅某某遭劉毆打。其間劉給羅安裝監控攝像頭對其實施威懾。劉持續通過電話對二人辱罵並強迫勞動數日後二人多次提及要求回家但不敢告訴任何人在家時仍然遭到辱罵和毒打致傷,隨後多次跳樓求救被阻止,其中兩次企圖跳樓求救致無法辨識身陷心理陰影后以死相逼,於8月27日趁劉不在家再次跳樓自殺,致其重傷。經鑑定,張某某患有中度抑鬱、創傷後應激障礙等精神疾病。 檢察機關認為,劉某某長期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導致被害人長期遭受身體、精神雙重折磨,迫使其跳樓自殺。羅某某長期在暴力環境中生活,精神受到嚴重刺激。根據兩高兩部《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相關規定,結合本案具體情況,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劉某某刑事責任、以虐待罪追究羅某某刑事責任。

  2. 何某故意傷害案 基本案:被害人楊某與被告人何某是鄰居,何某長期認為楊某對兒子實施家庭暴力並曾多次要求其賠償。因何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楊某到公安機關報案並要求執行局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雙方未能達成和解。被告人為洩憤購買水果刀前往楊某家樓下蹲守。當日凌晨3時許,被告人發現楊某出門後便尾隨其後,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將楊某腹部捅傷後逃離現場。經鑑定,被害人楊某傷情為輕傷二級。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何某因鄰里糾紛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輕傷二級後果,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以上案例體現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於家庭暴力犯罪的重視和嚴厲打擊。這些案例強調了法律對於家庭暴力的零容忍態度,呼籲全社會共同努力維護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關係,促進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