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隣法

"最近隣法" 這個辭彙在日語中是「鄰接權」的意思,是指與著作權相鄰的權利,通常包括表演者權、錄音錄像製作者權、廣播組織權等。這些權利保護的對象是在著作權法之外,但與作品的傳播和使用密切相關的一些權益。

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鄰接權的具體內容和保護範圍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根據日本的著作權法,鄰接權保護的對象包括:

  1. 表演者權:保護表演者的表演活動,包括演員、歌手、舞蹈家等在舞台上的表演。
  2. 錄音錄像製作者權:保護錄音錄像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所享有的權利。
  3. 廣播組織權:保護廣播組織對其廣播節目所享有的權利。

鄰接權的存在是為了平衡創作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組織等不同利益相關者的權益,以及促進文化藝術的傳播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