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警察人員獎懲標準

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如下:

獎勵標準:

  1. 維護社會穩定,成績突出,貢獻卓越,可給予記大功獎勵。
  2. 保護或者搶救人民、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事跡突出,可給予嘉獎獎勵。
  3. 積極查處違法犯罪案件,在防範、打擊刑事犯罪以及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方面有突出貢獻,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可給予三等功獎勵。

懲罰標準:

  1. 違反政治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工作紀律的,視情節嚴重情況,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等行政處分。
  2. 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不作為或亂作為,對公民的財產和安全造成傷害的,視情節嚴重情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 違反警務紀律,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以上標準僅供參考,具體獎勵或懲罰措施的確定要考慮多種因素,如警察的工作表現、社會影響、調查結果等。如有疑問,建議您諮詢相關部門以獲取更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