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基法規定
台灣的勞基法(勞動基準法)最新版本是在2018年經過修訂的。勞基法是台灣的基本勞動法規,規範了勞工的工作時間、休假、工資、退休金、職業安全衛生等權益。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勞基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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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限制:
- 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 加班時數: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包括正常工作時間外的延長工作時間和輪班間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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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
- 例假: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另一日為休息日。
- 休假:勞工應依法享有國定假日、特別休假(年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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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
- 基本工資:目前為新台幣26,400元(截至2023年),每兩年會進行一次基本工資審議。
- 加班費:加班費率應為正常工資的1.33倍至1.67倍,視加班時數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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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
- 勞退新制:勞工應依法參加勞工退休金制度,僱主應為勞工提繳至少6%的工資至勞工的個人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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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
- 僱主應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採取必要措施以防止職業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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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勞工保護:
- 懷孕女性勞工應享有產前檢查假、產假、育嬰留職停薪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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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勞工應享有請假權利,如事假、病假、婚假等。
- 僱主應依法與勞工簽訂勞動契約,並提供相關檔案。
請注意,法律條文可能會隨著時間而有所變動,以上資訊僅供參考。若需要最新的勞基法規定,建議直接查詢台灣勞動部或相關法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