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當選票數

最低當選票數(英語:Minimum winning vote)是指在選舉中,候選人至少需要獲得多少選票才能當選。這個數字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選舉制度、選區的大小和形態、候選人的數量以及選民的投票行為。

在單一選區多數制(First-past-the-post system)下,最低當選票數通常是指在所有候選人中獲得最多選票的候選人所需的票數。這種制度中,候選人不需要獲得絕對多數(超過50%的選票),只需要比其他候選人多即可。因此,最低當選票數可能低於50%。

在其他選舉制度中,如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候選人或政黨通常需要獲得一定比例的選票才能獲得議席。這種制度下的最低當選票數可能會更高,因為它們通常需要滿足一個特定的得票比例。

最低當選票數也可以指在選舉中,候選人為了避免進行第二輪選舉而需要在第一輪中獲得的選票數。例如,在法國,總統選舉如果沒有候選人在第一輪中獲得超過50%的選票,那麼得票最多的兩位候選人將進入第二輪選舉。在這種情況下,最低當選票數就是50%加上一票,因為這樣可以確保候選人在第一輪中直接當選。

總之,最低當選票數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它取決於特定的選舉制度和當地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