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標開標程序

最低標開標程式是一種公共採購的競標方式,其中投標者提出的價格是最重要的評估標準。以下是一個基本的最低標開標程式的步驟:

  1. 發布招標檔案:首先,買方(通常是政府機構或大型企業)會發布招標檔案,其中包括所有相關的規格、要求、投標截止日期和其他重要信息。

  2. 接收投標: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截止日期之前,潛在的供應商或承包商可以提交他們的投標書。

  3. 開標會議:在招標截止後,買方會舉行開標會議,邀請所有投標者或其代表參加。在這個會議上,每個投標書都會被打開,並公佈投標者的名稱和投標價格。

  4. 評估投標:接下來,買方會根據招標檔案中的評估標準對每個投標進行評估。在最低標開標程式中,價格通常是唯一的評估標準,因此買方會選擇價格最低的合格投標。

  5. 通知中標者:評估過程完成後,買方會通知中標者他們被選中,並開始進行契約談判。

  6. 簽訂契約:最後,買方和中標者會簽訂契約,確認合作關係和所有相關的條款和條件。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標開標程式並不是所有情況下都是最合適的採購方式。在某些情況下,其他因素如質量、服務、創新或環境影響可能比價格更重要。因此,買方可能會選擇其他評估標準或採用混合評估方法。此外,許多國家和地區的公共採購法規對最低標開標程式有特定的要求和限制,買方必須遵守這些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