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基法工時規定

最新的勞動法工時規定如下:

  1. 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規定的工時制度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3. 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請注意,具體的工時規定可能會根據不同的行業和公司有所變化,具體情況請諮詢相關部門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