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價決標流程

最低價決標(Lowest Bidder Award)是一種常見的政府採購和公共工程招標流程,其核心原則是選擇報價最低的合格投標者作為中標者。以下是一個基本的最低價決標流程:

  1. 招標公告:

    • 發布招標檔案,包括工程或產品描述、投標要求、評審標準、截止日期等信息。
  2. 投標邀請:

    • 向潛在的供應商或承包商發出投標邀請,並提供招標檔案副本。
  3. 投標書提交:

    • 潛在的投標者根據招標檔案的要求準備投標書,並在規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
  4. 投標書評審:

    • 招標委員會或評審小組對收到的投標書進行初步篩選,確認其是否符合基本條件,如是否完整、是否在截止時間前提交等。
  5. 技術和商業評估:

    • 評審小組對通過初步篩選的投標書進行詳細評估,包括技術能力、商業條款、過往經驗、財務狀況等。
  6. 最低價確定:

    • 評審小組確定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標書中報價最低的投標者。
  7. 法律和契約審查:

    • 對最低價投標者的投標書進行法律和契約審查,確保其符合所有法律要求和契約條款。
  8. 中標通知:

    • 通知最低價投標者他們已被選中為中標者,並開始談判契約細節。
  9. 契約簽訂:

    • 與中標者簽訂正式契約,並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者。
  10. 公佈結果:

    • 公佈中標結果,通常會在指定的網站或媒體上公佈。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價決標並不是唯一的決標方式,有些情況下可能會考慮其他因素,如質量、交付時間、服務水平等。此外,一些國家或地區可能有特定的法律或政策要求,要求在某些情況下不能僅根據最低價來選擇中標者。在這些情況下,招標流程可能會包括更多的評估標準和複雜的評審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