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最低工資規定

廣東省最低工資規定為1900元每月。

此外,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和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以下數字單位為元):廣州市為1900元、佛山市為1850元、珠海市為1655元、汕頭市為1690元、韶關市為1480元、江門市為1355元、湛江市為1284元、茂名市為1263元、肇慶市為13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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