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傭工應納入最低工資條例保障範圍

家庭傭工是否應納入最低工資條例的保障範圍,是一個存在爭議的問題。支持者認為家庭傭工也是勞工的一種,他們的工作時間長,工作量大,應該享有最低工資的保障。反對者則認為家庭傭工的工作性質與一般僱員不同,他們通常住在僱主家中,工作時間和內容較為彈性,因此不適合納入最低工資條例的保障範圍。

目前,香港的最低工資條例並不適用於家庭傭工。根據香港政府的規定,家庭傭工的工資由僱主和傭工自行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勞工處規定的最低工資水平。此外,僱主還需要為傭工提供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福利。

其他國家和地區對家庭傭工的工資保障也有不同的規定。例如,新加坡的最低工資條例適用於所有僱員,包括家庭傭工。而台灣則有專門的家庭傭工工資規定,但並不稱為最低工資。

總之,是否將家庭傭工納入最低工資條例的保障範圍,需要考慮當地法律和社會情況,以及僱主和傭工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