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設立最低金額

基金會的設立最低金額因國家和地區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在一些國家,可能沒有明確規定的最低金額,而在其他國家則可能有特定的法律要求。例如:

  1. 美國:在美國,基金會的設立通常不需要最低資本金。然而,某些州可能有最低註冊費用或初始運營資金的規定。此外,如果基金會打算申請聯邦稅收饋贈認證(如501(c)(3)狀態),則可能需要滿足國稅局(IRS)的特定要求。

  2. 英國:在英國,設立一個慈善機構(包括基金會)不需要最低資本金。慈善機構可以在任何時候開始運營,並且可以在其成立後的任何時候開始籌集資金。

  3. 中國:根據中國法律,設立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得低於200萬元人民幣,而設立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得低於400萬元人民幣。

  4. 香港:在香港,設立一個慈善機構或基金會不需要最低資本金。然而,如果該組織打算申請稅務豁免,則可能需要提供有關其資金的詳細信息。

在考慮設立基金會時,應當諮詢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以確定是否需要滿足最低金額要求。此外,還應當考慮到運營基金會的其他成本,如行政費用、法律費用和初始項目開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