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人居屋最細單位

單人居屋最細單位的大小因地區和建築規格而異。在香港,單人居屋的最小單位通常稱為「迷你單位」或「開放式單位」,面積一般在15至20平方米(約160至215平方英尺)之間。這些單位設計靈巧,通常包含一個開放式的客飯廳、一個小廚房和一個洗手間。由於空間有限,這些單位的傢俬和電器通常需要特別挑選,以節省空間。

在其他地區,例如台灣,單人居屋的最小單位也可能在15至20平方米之間。而在一些歐美國家,單人公寓(Studio Apartment)是最小的居住單位,面積可能在20至30平方米(約215至320平方英尺)之間。這些單位通常包含一個開放式的客廳、廚房和臥室區域,以及一個獨立的洗手間。

需要注意的是,單人居屋的最小單位可能不適合所有人,尤其是那些需要較多個人空間或傢俬的人。在選擇居住單位時,應考慮個人需求和預算,並仔細考慮單位的實際大小和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