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高等法院

台灣的最高等法院是「最高法院」,它是中華民國最高級別的法院,負責審理各級法院的終審上訴案件。最高法院位於台北市,是台灣司法體系中的最高審判機關,對於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都有管轄權。

最高法院的法官由總統任命,他們通常是具有豐富法律實務經驗和學識的法律專業人士。最高法院的判決在台灣司法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權威,對於下級法院具有指導和拘束力。

除了最高法院之外,台灣還有另一個重要的終審法院,即「最高行政法院」,專門負責審理行政爭訟案件。最高行政法院也是由總統任命的法官組成,負責審理對行政機關決定不服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