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最低標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最低標的程式通常涉及以下幾個步驟:

  1. 發布招標公告:首先,組織或機構會在相關的網站、媒體或政府公告欄上發布招標公告,這通常包括招標項目的詳細信息、投標截止日期、資格要求等。

  2. 發送招標檔案:有興趣的投標人可以通過指定的方式(如郵寄、電子郵件或直接下載)獲得招標檔案,這些檔案通常包含詳細的規格、要求、評分標準和投標指南。

  3. 準備投標檔案:投標人會根據招標檔案的要求準備自己的投標檔案,這可能包括報價單、企劃書、技術方案、過往案例等。

  4. 提交投標檔案:在截止日期之前,投標人需要按照規定的方式提交投標檔案。這可能涉及郵寄、親自遞交或電子提交。

  5. 開標:在指定的日期,組織或機構會公開開啟所有收到的投標檔案,並公佈每個投標人的報價。

  6. 評審:評審委員會會根據招標檔案中規定的評分標準對每個投標進行評估。這可能包括價格、技術能力、過往經驗等多個方面。

  7. 宣布中標者:評審委員會會根據評審結果選擇最佳的投標人,並在適當的時間和方式下宣布中標者。

  8. 簽訂契約:中標者與組織或機構簽訂契約,確認合作關係。

在這個過程中,最低標通常是指所有符合資格和規格的投標人中報價最低的投標。然而,並不是所有的招標都是最低標制,有些招標可能會考慮其他因素,如技術能力、服務質量等。因此,具體的招標程式和評選標準需要參考招標檔案中的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