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高者為準

"以最高者為準"(拉丁文:"Dei gratia")是一句常見的拉丁文格言,意為「上帝的恩典」。這句話通常用來表示某個君主或統治者的權力是來自上帝的恩賜,而不是人民或法律的授予。在歷史上,許多君主國家的統治者在其官方檔案、印章或錢幣上使用這句格言,以強調他們的神聖權威。

在現代社會,這種觀念已經不再流行,因為大多數國家都實行了共和體制或君主立憲制,統治者的權力來源被認為是憲法或人民。然而,在一些君主立憲制的國家,如英國,國王或女王仍然被認為是國家元首,但他們的權力是有限的,並且受到議會和法律的約束。

在法律上,"以最高者為準"這個概念與法律體系中的「最高法院」或「終審法院」有關。在這些法院中,做出的裁決是最終的,不能再上訴。這意味著這些法院的判決是法律解釋的最高權威,對下級法院和整個司法系統都有約束力。例如,在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對所有美國法院都有約束力,而在英國,上議院(終審法院)的判決對整個英國法律體系都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