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納稅義務人不會申報最低稅負

在台灣,最低稅負(即基本所得稅額)的申報是針對特定類型的納稅義務人。以下是有關哪些納稅義務人不需要申報最低稅負的資訊:

  1.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

    • 個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與扣除額後的所得未達基本所得額門檻(例如:2023年為新台幣600萬元)。
  2.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未在中華民國境內有所得者,不需申報最低稅負。
  3. 營利事業:

    • 營利事業不需申報最低稅負,但個人股東可能需要就其股利所得申報最低稅負。
  4. 特定所得未達一定金額:

    • 特定所得(如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所得等)未達基本所得額門檻,不需申報最低稅負。
  5. 特定情況下的遺產及贈與稅納稅義務人:

    • 遺產及贈與稅納稅義務人通常不需申報最低稅負,除非涉及特定情況,例如遺產或贈與中含有需計入基本所得額的所得。

請注意,上述資訊僅供參考,實際情況可能會因法律或政策的變更而有所不同。如果你是納稅義務人,建議您諮詢專業會計師或稅務顧問,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