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排球規則手勢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遵循國際排球聯合會(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Volleyball, FIVB)的規則來管理排球比賽。因此,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所使用的排球規則手勢與國際排球聯合會的標準手勢相同。

國際排球聯合會規定的裁判手勢是用來輔助裁判的口頭判決,使球員和觀眾都能清楚地理解判決。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裁判手勢:

  1. 發球權手勢:裁判平伸雙臂,掌心向下,表示發球權。

  2. 得分手勢:裁判將手臂從身側抬起,手掌向內,當手掌與地面平行時,表示一分得分。

  3. 違例手勢:裁判將手臂從身側抬起,手掌向內,當手掌與地面平行時,突然轉動手腕,掌心向下,表示違例。

  4. 發球次序錯誤手勢:裁判將手臂從身側抬起,手掌向內,當手掌與地面平行時,突然轉動手腕,掌心向上,表示發球次序錯誤。

  5. 輪轉手勢:裁判將手臂從身側抬起,手掌向內,當手掌與地面平行時,順時針或逆時針旋轉手臂,表示輪轉。

  6. 暫停手勢:裁判將手臂從身側抬起,手掌向內,當手掌與地面平行時,突然轉動手腕,掌心向內,表示暫停。

  7. 換人手勢:裁判將手臂從身側抬起,手掌向內,當手掌與地面平行時,突然轉動手腕,掌心向外,表示換人。

  8. 挑戰手勢:裁判將手臂從身側抬起,手掌向內,當手掌與地面平行時,突然轉動手腕,掌心向上,表示挑戰。

這些手勢都是國際排球聯合會規定的標準手勢,中華民國排球協會的裁判在執法時也會使用這些手勢。裁判在比賽中會根據具體情況使用這些手勢,同時配合口頭判決,以確保比賽的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