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最高

ICC 是指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它是根據2002年7月1日生效的《羅馬規約》成立的,總部設在荷蘭的海牙。ICC 負責追究個人對種族滅絕、戰爭罪、反人類罪和侵略罪的責任。

ICC 最高的是它的法官和預審分庭、抗訴分庭以及審判分庭。這些法官由大會選舉產生,他們來自不同的國家,具有廣泛的司法和法律經驗。在審判分庭中,法官們組成合議庭,負責審理具體的案件。預審分庭負責初步審查提交給法院的案件,決定是否對案件進行正式調查。抗訴分庭負責審理對一審審判分庭判決的抗訴。

除了法官之外,ICC 的另一重要職位是檢察官,他或她負責領導調查和提起公訴。檢察官由大會根據法院法官的推薦任命。

需要注意的是,ICC 本身並沒有警察力量,它依賴於成員國提供的合作和支持來執行其判決和逮捕被起訴的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