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權力分立的功能最適原則是什麼

民主政治權力分立的功能最適原則是「三權分立」原則。

「三權分立」原則是西方一種關於國家政權架構和權力資源配置的政治學說,主張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種國家權力分別由不同機關掌握,各自獨立行使、相互制約制衡。通過這樣的制度設計,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互相制約,維護自由和權力制衡,能夠實現保障人權的目的。

該原則作為資產階級革命時期總結的成果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原則,經過一百多年的實踐被證明是有利於資產階級統治,而它的根本問題是怎樣配置國家權力的問題,是以孟德斯鳩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義的思想精髓之一。它傳入中國以後,其優越性和必要性被深入探討,被認為是較為完美的代表當代各國統治的方式。

綜上可知,「三權分立」原則是為了維護民主而產生,民主則正是分權制度的靈魂和目標。在民主政治中,權力分立的功能是為了防止權力濫用,保護公民權利不受侵犯。因此,「三權分立」原則是民主政治權力分立的功能最適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