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時工作制最早出現在哪個國家

8小時工作制的概念可以追溯到19世紀初的英國。當時,工業革命正在進行,工人的工作時間長達10到16小時,甚至更長。這種長時間的工作對工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嚴重影響。

1817年,英國的社會改革家和工會領袖羅伯特·歐文(Robert Owen)提出了「8小時工作、8小時休閒、8小時休息」的口號,首次明確提出了8小時工作制的概念。然而,當時這個概念並未得到廣泛的認可和實施。

到了19世紀中葉,隨著工會運動的發展和工人權利的意識提高,8小時工作制的概念開始在歐洲和美洲得到更多的支持。1866年,第一國際(International Workingmen's Association)在美國召開的會議上通過決議,要求實行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

最早正式實行8小時工作制的國家是新西蘭。1840年,新西蘭開始實行8小時工作制,但這主要是由於當時新西蘭的勞動力市場緊張,而不是由於工會運動的壓力。

在歐洲,瑞士在1919年成為第一個通過立法確立8小時工作制的國家。其他國家也陸續在20世紀初至中期實行了8小時工作制,但具體時間因國家而異。

在美國,8小時工作制的概念也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得到了廣泛的支持。1914年,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 Wilson)簽署了一項法案,將聯邦政府的工作時間縮短至每天8小時。然而,私人企業的工作時間則要晚些時候才逐漸縮短至8小時。

總之,8小時工作制的概念起源於英國,但最早正式實行的國家是新西蘭。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工作制度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