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最新排球規則

國際排球聯合會(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Volleyball, FIVB)的最新排球規則是在2017年更新的。這套規則適用於所有國際和國內的排球比賽,除非當地組織者或聯賽另有特殊規定。以下是一些關鍵的規則:

  1. 比賽形式:排球比賽由兩隊各六名球員組成,在一塊長方形場地上進行。比賽分為五局,前四局每局25分,決勝局(第五局)為15分。

  2. 發球:每隊在每局開始時或得分後輪流發球。發球者站在發球區內,將球擊過網,開始比賽。

  3. 得分:當對方失誤或未能將球擊回對方場地時,發球方得分。在25分制的局中,先得25分並領先對手至少2分的隊伍獲勝。在決勝局中,先得15分並領先至少2分的隊伍獲勝。

  4. 觸網:球員在比賽中觸網會導致失分,除非裁判認為該觸網是無意的且沒有影響比賽結果。

  5. 輪轉:每當一隊的發球權結束時,該隊的所有球員都會向右輪轉一個位置。

  6. 位置:球員在場上的位置分為三個:前排(3名球員)和後排(3名球員)。在前排的球員在發球時不能在後場區接觸球,除非球已經完全越過網。

  7. 擊球次數:每隊最多可以擊球三次(不包括攔網)將球擊回對方場地,攔網不算在擊球次數內。

  8. 攔網:在前排的球員可以在對方進攻時試圖攔網,攔網後的隊伍還有一次擊球機會。

  9. 觸地:球必須擊中對方的場地才算得分,如果球擊中界線則算界內。

  10. 替換球員:每隊可以在比賽中進行最多6次替換,替換可以在死球時進行。

  11. 暫停:每隊在每局中可以要求兩次暫停,每次30秒。

這些規則是排球比賽的基本規則,但可能會根據不同的比賽級別和組織者而有特定的變化和調整。如果你需要最新的規則,建議直接查看FIVB的官方網站或聯繫相關的排球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