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最低稅負免稅額

最低稅負免稅額是指在台灣的所得稅制度中,個人或家庭在計算最低稅負時可以扣除一定金額後再計算稅額的一種制度。最低稅負制度是台灣政府為了防止富人透過各種避稅手段來規避高額所得稅所設計的一種稅制,其目的是要確保每個人都負擔合理的稅負。

在2023年(民國112年),最低稅負免稅額的規定如下:

  1. 個人免稅額:新台幣588萬元。
  2. 夫妻合併申報免稅額:新台幣1,176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這個免稅額是根據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的,因此每年的免稅額都可能有所不同。此外,最低稅負制度還有一些其他的扣除額和免稅項目,例如保險費、捐贈額、災害損失等,這些都會影響個人實際需要繳納的最低稅負金額。

最低稅負的計算方式是將個人或家庭的所得超過免稅額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目前為20%)計算出最低稅負額,再減去相關的扣除額和免稅項目後,得出最終需要繳納的最低稅負金額。如果個人或家庭的所得稅已經超過最低稅負額,則不需要再繳納最低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