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谷鄉的開發最早的文字記錄是什麼

鹿谷鄉的開發最早的文字記錄可以追溯到明末清初。有關鹿谷莊(今鹿谷鄉西區)最早的記載始見於《諸羅縣志》,在卷四《輿地略·社莊》裡,有「鹿谷莊社三十二」的記載,可知當時鹿谷已有三十一個村落,其範圍包括今日的茶田村、瑞鹿村、赤崁村等,面積甚大。此時的鹿谷鄉主要是以開墾山林地為主要活動,屬於一純農區。至清代,當地設立鳳山縣七境中的兩境,即南勢界(包括虎姑塘、丹大山及大小肚溪部分範圍)、鹿谷境。由於境內大體都是崇山峻嶺,除平原茶園等農田地段外,耕地不多,是以原住民族生態、文物特有且保持完好,卻在此基礎之上推動台灣最早的原始茶業茁壯繁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