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最高法院分院

高雄最高法院分院是台灣地區最高法院在台灣高雄設立的分院,具有法院的性質,屬於四級台灣高等法院,位於台灣高雄市苓雅區三民路一段49號。

根據中國台灣地區有關法律規定,台灣高雄最高法院分院負責對第三審民事、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案件的審理,審判人員通過充分審慎的調查和審理,努力查明案件事實,依法作出裁判,定紛止爭,為台灣高雄地區的當事人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

同時需要指出的是,高雄是台灣地區的一個城市,位於台灣的南部。而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司法體系,依據中國相關法律,台灣地區最高法院分院審理的案件最終仍有最高司法機關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