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高領導人

香港的最高領導人通常是指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由一個800人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任期五年,最多可連任一次。行政長官負責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對外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行政長官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事務,並可自行立法和司法。然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國防和外交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