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行危險管理措施時保險轉嫁與損失自留可以搭配運用其最典型之方式系于保險契約訂定

是的,保險轉嫁與損失自留是實施風險管理措施時可以搭配運用的兩種方式,它們可以最典型地在保險契約訂定時搭配運用。

通過保險轉嫁,企業或個人可以將潛在的巨大損失轉化為較小的保費支出,這有助於減少不確定性,使人們能夠在面臨風險時獲得一定的保障。而損失自留則是意味著將風險損失的責任完全由自己承擔,這種方式通常在風險較小或可控的情況下使用。

在訂定保險契約時,企業或個人可以選擇將一些風險較高的項目納入保險範圍,並通過支付保費來轉嫁這些風險。同時,他們也可以考慮在適當的情況下保留一部分風險自留責任,以確保在風險較小或可控的情況下仍能保持一定的風險應對能力。這樣,通過保險轉嫁與損失自留的合理搭配,企業或個人可以更好地實現風險管理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