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處罰標準2012最新

酒測處罰標準2012最新如下:

酒後駕駛分兩種: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駕照,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照;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駕照,約束至復原後再進行處罰,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照。

注意:不要抱著僥倖的心理醉酒駕車,以免發生無法挽回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