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

鄂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如下:

  1. 申請、審核和審批程式,申請低保的程式為向社區提出書面申請,社區調查核實後提交低保評審委員會集體評審,低保金由區民政部門發放。
  2. 申請低保的條件和標準,申請低保的家庭人均收入必須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家庭財產狀況的認定時間,自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算。
  3. 特殊家庭保障措施,特殊家庭主要包括重病、重殘、年老體弱、夫妻離異、夫妻有一方重病重殘而又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等,納入低保範圍之後實行分類施保,由區民政部門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增發低保金。

如果您需要更具體的信息,請參考鄂州市政府官方網站發布的最新版本《鄂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