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新上市要求
香港最新上市要求如下:
- 發行人過往上市時市值最少為5億港元,現存市值卻無強制要求,由招股書披露的最新時的市值計算。對於公眾持股量的最低要求為不少於上市時發行股本總額的25%。
- 至少有300名投資者或發行人的主要股東於最少5名投資者的合共持股不少於25%的持股下,才可以上市。
- 有關發行人行業、業務、財務狀況及管理層經驗等各方面,均無任何令人不滿意或違反規定的重大事項。
總的來說,發行人及保薦人(牽頭保薦商)需確保在港交所對發行人提出質疑時能及時提供有關數據資料並符合上市規則對上市公司的要求。具體請查閱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