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最小填土高度

路基最小填土高度是指不同的土類在路基填築工程中,兩種土在壓縮性不同的情況下,路基工後沉降達到穩定後的最終填土高 度。與此相對應,在橋頭引道處(連線二級或二級以上的公路),為了滿足不出現縱向裂縫和確保車輛行駛速度及行車的安全需要所確 定的路基邊緣最小填土高度。其中黃土、粘土等豎向抗剪強度較差的土類和非自重壓密沉降量較小的細粒土填築路基,如路基路堤作 用在上部荷載的作用下產生的豎向壓密沉降量較大時,不宜用作填築材料,以防止形成縱向裂縫、失穩或使下沉量增大,以及其它因此 而引發的行車不便。相反在通常情況下,對於填土高度小於規定值的範圍,可認為是一種缺陷,須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來滿足設計要 求。因此,在路基填築工程中,必須充分考慮路基最小填土高度的問題。

對於不同的土類,其路基最小填土高度也會有所不同。例如,砂類土的最小填土高度一般在1.5米左右;粘性土的最小填土高度一般在0.8米左右;重亞粘土的最小填土高度一般在0.6米左右。此外,如果地基經過水田等水文地質條件較差的地區時,需要考慮地下水對地基的浮力問題,此時需要適當提高路基填土高度。

總之,路基最小填土高度是路基填築工程中需要考慮的重要問題之一,需要根據不同的土類和地質條件進行綜合考慮和評估,以確保路基的穩定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