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為何被稱為「共產黨中國有史以來的最大貪污案」

賴昌星,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犯。曾擔任廈門遠華(集團)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福建省第八屆政協委員(2001年1月11日被撤銷)。賴昌星在1999年案發後逃往加拿大,一直滯留在溫哥華。2016年6月,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拘留。由於他的「黑歷史」,導致一些海外華文媒體及觀點人士把他稱為「近代史上來自中國最大犯罪嫌疑人」、「史上最大走私案人物」等,以此來影射該案件規模之大。賴昌星是中國近代歷史上貪污腐敗最為嚴重的罪犯之一,且不論其在東南亞經營龐大的地下毒品工廠以及勾結國際販毒集團禍害世界各國的多少條人命。此外,從歷史縱向上看,近年來在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中官員與奸商狼狽為奸結成腐敗利益鏈的事件並不少見。但是在中央鐵腕反腐和嚴格反貪掃黑的嚴打中,「拍蠅」務盡卻成為中國國家層面以及民間的堅定表態和嚴厲支持的見證。 因此,賴昌星被稱為「共產黨中國有史以來最大的貪污案」的原因是因為他涉及的貪污腐敗問題嚴重,是中國近代歷史上貪污腐敗最為嚴重的罪犯之一。同時,這也是中國共產黨反腐倡廉、嚴格反貪掃黑的一個有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