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員工要符合最後手段性嗎

資遣員工要符合最後手段性。

當企業因經濟效益下滑或規模縮小需要裁員時,應考慮使用其他方法來解決問題,如調整工作內容、轉移工作地點、加薪等,而不是首先選擇資遣員工。只有在其他方法無效或無法滿足公司需求時,才應使用資遣員工。

在解僱員工時,應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方式,尊重員工的權益,並盡可能減少對其家庭和生活的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