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最後手段性原則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是指在僱傭決策中,應優先考慮其他更靈活、更溫和的方法,如調整工作時間、改進工作設計、提供培訓和職業發展機會等,而非輕易地解僱員工。這個原則是基於對人權的尊重,以及對就業穩定性的維護。

實施解僱時,需要考慮法律程式和補償規定,確保符合當地的勞動法規。同時,公司應該提供合理的理由來支持解僱決定,以展示決策的公正性。最後,應儘可能地尋找替代解僱的方法,只在其他選擇無效後才考慮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