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法全文最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是為了防止和糾正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而制定。以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的部分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糾正和監督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作出行政複議決定,適用本法。

第三條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複議職責的行政機關是行政複議機關。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具體辦理行政複議事項,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四條 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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