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名琛最大責任

葉名琛(1809年—1859年),字昆臣,號玉璞,廣東省廣州府番禺縣人,清朝道光年間進士,官至兩廣總督。他在任期間,正值第一次鴉片戰爭後的動盪時期,面對外國列強的壓力和中英條約的簽訂,葉名琛的執政表現和對外政策備受爭議。

葉名琛的最大責任通常被認為是在第二次鴉片戰爭(1856年至1860年)期間的應對失當。1857年,英法聯軍進攻廣州,葉名琛拒絕交出城池,並採取了強硬的對抗態度。他自詡為「六不總督」,即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這種被認為是頑固和不切實際的態度,導致了廣州的迅速失陷。葉名琛被俘虜後被帶往印度加爾各答,最終死於異鄉,成為清朝官員中極少數在戰爭中被俘並死於外國的例子。

葉名琛的執政和對外政策受到了嚴厲的批評,他被指責為頑固守舊、不願意接受現實、不願意與外國列強妥協,這些都被認為是導致戰爭失敗和中國進一步淪陷的原因之一。然而,也有人認為葉名琛是在一個極為困難的歷史時刻中盡力而為,他的行為反映了一個傳統中國官員在面對西方列強壓力時的無奈和困境。

總之,葉名琛的最大責任通常被認為是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的應對失當,這導致了廣州的失陷和他自己的悲劇性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