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最低稅負

臺灣的最低稅負制度稱為「所得基本稅額制度」,簡稱「最低稅負」。這個制度是為了防止富人透過各種避稅手段來規避應繳納的稅款,進而達到公平稅負的目的。

根據臺灣的所得基本稅額制度,納稅人如果綜合所得稅的應納稅額低於其基本稅額,則必須以基本稅額來申報繳納所得稅。基本稅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基本稅額 = 基本所得額 × 20%

其中,基本所得額包括以下項目:

  1. 綜合所得稅的應稅所得額超過新臺幣600萬元以上的部分。
  2. 未經核認的海外所得。
  3. 特定保險給付。
  4. 私募股權基金的受益人分得之收益。
  5. 其他經財政部公告之項目。

如果納稅人的基本稅額低於其綜合所得稅的應納稅額,則只需繳納綜合所得稅。但如果基本稅額高於應納稅額,則必須以基本稅額來繳稅。

請注意,稅法和相關規定可能會隨時間而改變,因此建議您查看最新的稅法或諮詢專業稅務顧問,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